尚权文学 | 张旭华:《许都疑案 》第二十一章

2019-12-02 15:12

《许都疑案》

 

第二十一章 管辖

 

朝阳看守所的门口,始终围着一群中年妇女,穿着普通,神色各异。她们会从头到脚打量出入大门的每一个人,发现合适的目标后,就会贴身过来,压低声音问一句:需要吗?

 

大本会见结束后,迎着刺眼的阳光走向大门。铁门外一群妇女的眼睛仪器般扫过大本,迅速得出结论,这是名,换下一个目标。

 

大本走到门口时,拉客的法律工作者,已经分拨圈住了几名当事人家属,开始介绍自己高端的人脉和捞人的神通,还有惊人的性价比。

 

穿过人群,大本进入了黄渠地跌站,朝阳看守所,号称重庆会见第一难。但是有一个好处,是全重庆离地铁最近的看守所。其余各大看守所,如果不开车,下地铁后,皆需长途跋涉。如果开车,那就小堵怡情,大堵伤身了。

 

“我爱你!”大本回忆着刚才会见的嫌疑人最后一句话。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热恋期,每次会见,都会给男朋友写一封情书。好多好多年,没有拿笔写过情话了,女孩子的表达细腻温柔,非常感人,虽然隔着铁窗,大本记笔录时竟有一种白衣少年在阳光普照的教室里用钢笔写信的恍惚!

 

手机响了,大本拿起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您好”大本非常职业的开口。

“是老曹的辩护人吗?”对方是河南口音

“我是,您是哪位?”

“我是鄢陵法院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老曹本人向省高院寄了一份材料,认为本案的管辖权有问题,我需要他的联系方式,能否提供一下?”

“可以,但是我需要先向老曹本人核实此事”所有涉及到当事人的问题,都会很谨慎。

“好的”对方挂断电话。

 

大本随后拨通了老曹的电话,老曹说因为案子一直没有进展,自己前一段时间向中央政法委寄送了一份材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年省高院二次发回后,对许昌中院将案件下放至鄢陵法院审理不服。二是年案件再审,许昌中院应当直接改判,再次下放到鄢陵法院审理,自己不服。

 

老曹说自己并没有到省高院,中央政法委接到材料以后应该是转给了省高院,省高院又转给了鄢陵法院。

 

大本告诉老曹,鄢陵法院认为你对管辖有异议,很有可能会向许昌中院请示,最后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随他们吧,我就希望早点开庭,鄢陵法院自己肯定不想审!”老曹叹了一口气

 

老曹多年申诉,对其中的门道很清楚,对于这种烫手山芋,谁都不想握在手里。

 

毕竟,改判无罪,需要莫大的勇气,谁敢?

 

第二十二章,迷雾终将散去

 

大本和老曹沟通完毕,坐在地铁上摇摇晃晃。闭眼休息不到一分钟,脑中一个念头突然出现,解决了重大疑点。

 

公安机关之所以把老曹作为第一嫌疑人,是因为老曹的有罪供述中,有部分细节和侦查掌握的情况一致,如凶器,钱箱地点等,如果老曹没有作案,为何会知晓本来不应该知晓的事实,如果能够解释通这一重大疑点,排除老曹作案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强。

 

通过LS和AKY的证言可知,LS在早上点多钟,发现了抛弃的第二个铁皮钱箱,并把铁皮箱子捡回自己的住处。然后在点多的时候,告诉了AKY自己发现了铁皮箱子。AKY还亲自到抛箱地点进行查看。

 

通过CKY和AKY的证言可知,税务所门前的红色塑料钱箱,是AKY在早上五点钟先发现,随后喊上CKY一起去查看,并通知了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的指示,两人用纸垫住取回。

 

综上可知,在早上点之后,AKY已经明确知道且实际前往两个抛箱地点。LS、CKY分别参与过提取两只钱箱,同样知道抛箱地点。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开始现场勘查的时间是当天早上:,此时必然多人围观,且AKY是现场勘查的见证人,近距离接触了相关侦查情况。以常理分析,彭店乡发生这么大的案子,众人之间互相议论,案件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覆盖到大部分村民。换句话说,两个抛箱地点位置,作案所用石头,会有多位村民知悉。

 

依照常理,老曹在医院照顾其妻子时,必定有多名村民前去探望,大本印象中AKY也去医院探望过。

 

大本迅速的掏出电脑,翻找AKY的笔录,果然!

 

鄢陵县检察院在年月日对AKY做的笔录中,AKY明确表示:“第二天去医院探望了一下”, “第二天天亮,我发现了塑料钱箱在税务局门口放着,我打电话给老曹说了说,说箱子仍在税务局门口了”。

 

注意,这是检察院做的笔录,不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时询问AKY时,没有问到这些问题。

 

大本继续翻找老曹口供。

 

在老曹年月日的第一份询问笔录中,侦查人员问:你家丢啥东西了吗?老曹回答:当时也没顾上看,刚才我听家里人说俺门市部的钱斗(塑料的)丢了,今天早上,在彭店地税所发现了。这是老曹首次提及自己知道自家的塑料钱箱丢失,并且知道发现地点。此时,老曹并没有被公安机关列入犯罪嫌疑,其笔录真实性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在月日,老曹就已经知悉了包括钱箱所弃位置在内的部分侦查情况。

 

所以,一切就能讲通了!

 

因案件涉及人身和财产重大安全,AKY及其他亲友在探望老曹妻子时告知老曹相关信息,实属常理。如果在探望时不提及案情,反而令人难以相信。

 

故老曹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之前,已经知道部分侦查情况,在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折磨时,无奈根据自己听说的细节编造作案经过,才会让侦查人员误认为老曹如实招供。

 

一座最高的山翻过去了,还剩两座,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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